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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切实做好农房建设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

  为做好农房建设规划选址工作,提高农房防灾减灾能力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7年7月10日下发《关于切实做好农房建设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》(建村〔2017〕146号)。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完善优化村庄布点

  要根据《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“十三五”规划》的要求,加快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,明确乡村体系,进一步优化村庄布点。要尊重群众意愿,以确保生产生活生态安全为前提,保护自然环境,防止自然灾害,确保布点建设的中心村成为农村人口的永久居民点。

  二、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

  要根据《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》的要求,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,统筹安排好农房、道路等用地布局。要合理确定建设任务,不大拆大建,不贪大求洋,改善农村人居环境,重点抓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、卫生改厕、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等。要体现乡村特色,遵循乡村发展规律,体现田园风貌,尊重自然,顺应自然,确保村庄选址安全。

  三、加强农房建设选址

  要根据《安徽省农房建造技术导则(试行)》《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(试行)》的要求,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农房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建村函〔2016〕2318号)的要求,科学村庄和新建农房选址。村庄选址应避开山洪、风口、滑坡、泥石流、洪水淹没区、地震断裂带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段,避开风险隐患点,不在隐患点及其威胁区域内选址建房。

2017-7-17 14:35:37     浏览人次: 1414